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昌区七泉湖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昌区七泉湖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昌区七泉湖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光伏产业园内。
2.3招标范围: 高昌区七泉湖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自光伏区35kV开关站起,出线2回至七泉湖220kV汇集站止。送出线路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出35kV开关站,进220kV汇集站采用电缆敷设),线路总长约3.40km(架空线路约3.20km),组立06B5系列双回路铁塔共15基,架空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本工程招标范围为:
送出线路铁塔采购及基础施工、铁塔组立,架空导线采购、安装,OPGW光缆(地线)采购、安装,附件采购及安装、光缆附件采购及安装,进出站电缆敷设及安装(35kV电缆甲供)、试验(含电缆附件),线路参数及通信试验、线路保护联调试验等。以上内容包括电力电缆、检查井、电缆标志桩、配电设备构筑物等全部与线路工程相关的施工内容。负责所有设备、材料运输、卸货及保管(包括甲供材料35kV电缆的卸货及保管);提供技术资料等;设备包装、运输及就位、安装、调试、试运行、一年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等。
承包方负责办理本线路工程并网前质监站验收、送电前电网公司线路验收等并网有关的所有手续。
2.4工期:2022年3月1日至5月20日。
2.5质量要求:
2.5.1土建工程符合《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10.1-2012)
2.5.2安装工程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1-2018)(包括但不限于第10部分:66kV及以下线路工程、第11部分:通信工程等)
2.5.3满足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所列电力系统行业规范、技术规程、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本次采购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如下:(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公司投委会备案;(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个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施工项的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类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30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1月6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