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全厂时钟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全厂时钟系统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2762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全厂时钟系统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 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 招标范围
设备数量: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全厂时钟系统1套;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全厂时钟系统1套(其中设备包含二级母钟、扩展钟、子钟、子钟接线盒、子钟接线箱、专用维护工具等)。详细配置及需求数量见各项目技术规格书、海南34项目调试工作要求详见调试技术规格书、备品备件详见备件需求清单(后续澄清中明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LSC通信系统设备规格书》(关于时钟部分),1418G9028,HLY55420801B23C44DS,B 版CFC;
海南昌江3、4号机组时钟系统调试工作外委技术协议书,MTMB-TS-X-LSC-03,HLX21000006CTMB45SS,A版CFC;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时钟系统(LSC)设备技术规格书》,1525G9077,HX155420809B23C44DS,B版CFC。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核安全等级:NC(非核安全级) ;质保等级:QNC ;抗震类别:NA ,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5交货地点
DDP至海南3/4现场指定地点;DDP至海南小堆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1、海南3、4项目:
海南3、4 BOP子项首批设备到货:2022年7月15日;
3#机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2023年9月30日;
4#机组:2024年7月30日。
2、海南小堆项目: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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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3.2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