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高温高压管道管件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留有扩建4×1000MW燃煤机组的条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采购高温管道管件,包括主蒸汽、一次再热热段、二次再热热段、高压旁路前、中压旁路前、低压旁路前管道的管件(包括相关系统的疏放水、放气管道的管件)的设计与供货。
2.1.3交货期:1号机组设备2022年5月,2号机组设备2022年6月。
2.1.4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公司厂址内或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在中国关境外注册的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关境内的代理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单机10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四大管道(非锅炉内)主蒸汽、再热热段蒸汽系统整套管件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3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1-06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