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市本级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设计服务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市本级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 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贵发改社会〔2021〕6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西贵港市城投产业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补助、政府专项债券、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JFX2021-G3-005
报建号(如有): /
建设
合同估算价: 约384.51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定额期限 60 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包含项目的概念性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实施性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总平设计、勘探布置图、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道路、结构、给排水、综合管线、海绵城市设计及评审等主管部门要求的设计内容)及施工配合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 。
3.3 财务要求:☑有要求:近3年,指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有要求
3.5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以2021年11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 月 25 日 9 时00 分,地点为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贵港市 开标厅(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 号)》的精神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8.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9.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本项目设计费无预付款,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通过评审并获得批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提交施工图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完成主体工程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
10.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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