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布局优化及智能化改造项目腻子喷涂房及自动腻子喷涂机器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涂装布局优化及智能化改造项目腻子喷涂房及自动腻子喷涂机器人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0623-2185N1112136
2.2 设备名称及数量:腻子喷涂房2套,自动腻子喷涂机器人2套(4台);
2.3 设备用途:腻子喷涂房主要用于城轨及动车组车辆侧墙、端墙、顶盖圆弧面的腻子喷涂作业,喷涂房漆雾处理采用干式漆雾毡结构,同时配置恒温恒湿系统;自动腻子喷涂机器人主要用于城轨及动车组车辆侧墙、端墙、顶盖圆弧面的自动腻子喷涂作业;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详见下表,投标人可单独对两个标段的任一标段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本项目分标段确定中标人。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设备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设备用途 |
标段一 |
腻子喷涂房 |
2套 |
4个月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 涂装事业部 |
用于城轨及动车组车辆侧墙、端墙、顶盖圆弧面的腻子喷涂作业,喷涂房漆雾处理采用干式漆雾毡结构,同时配置恒温恒湿系统 |
标段二 |
自动腻子喷涂机器人 |
2套(4台) |
6个月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 涂装事业部 |
用于城轨及动车组车辆侧墙、端墙、顶盖圆弧面的自动腻子喷涂作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法注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投标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标段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具有完成轨道交通车辆、或大巴车、或集装箱、或工程机械、或乘用车产品腻子喷涂房或喷漆房项目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5年内所承担的与本招标类似项目的合同及对应的验收报告两份材料同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应包含有以上界定类似业绩内容的关键信息;标段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具有完成轨道交通车辆、或大巴车、或集装箱、或工程机械、或乘用车产品自动喷涂机器人项目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5年内所承担的与本招标类似项目的合同及对应的验收报告两份材料同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应包含有以上界定类似业绩内容的关键信息;
3.5 本项目标段一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条件。
4.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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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