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环境保护监理招标公告
清远高新区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环境保护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
2.2 服务内容:(1)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提供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工程所在区域与工程影响区域的环境保护监理及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中所列的其他环境保护监理;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中是否全面落实了环境保护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
(3)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是否落实环境保护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
(4)按照批复的环境保护方案报告书要求编制《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并开展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与主体监理单位共同配合落实环保监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5)对环境保护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
(6)负责建设项目涉及各地市、县、区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及监测单位的一切外协关系,并在工程主体施工完成时提交环境保护监理报告;
(7)参与本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8)按照《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暂行规定》要求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
2.3 服务期:自开始监理之日起至本工程环保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止。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拟定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条款及施工区域和工程影响涉及区域,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工程(含厂外取水系统、供热管网等工程)的环境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协会颁发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环境保护监测,环境评估等相关服务。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电力行业工程环境保护监理业绩,且已完成环保验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或业主证明文件。合同影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服务范围内容的页面)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专业为:电力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颁发的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含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1月06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1月12日 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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