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供销大院电梯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23-2275N1109003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供销大院电梯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电梯数量:客梯2台。
2.2招标范围:包括电梯的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含装卸)、保险保管、设备安装与系统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免费保修维护及其它相关服务。
2.3交货
2.4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范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投标人必须是电梯制造商或由所投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合法代理商;
3.3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3.1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B级(含)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资质,附产品型式试验证书其额定速度不小于2.0m/s、额定载重量不小于1000KG;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3.2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与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4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4.1 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上第 3.3.1 款的要求;
3.4.2 电梯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函。
3.4.3 所投电梯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与维修 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5同一个品牌电梯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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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