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胜利一号露天煤矿生产系统优化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胜利一号露天煤矿生产系统优化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所在位置:胜利一号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胜利矿区,位于锡林浩特市北郊6.0km,行政区划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管辖。
隶属关系: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胜利一号露天矿位于胜利煤田的西南部,南距锡林浩特市6km,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5°56′51″~116°01′50″,北纬:43°58′16″~44°03′10″。矿田北起548、2-1钻孔连线,南至胜利西二号露天矿边界,南北宽4.58km;东起排土场,西至F12断层,东西长7.50km,面积34.3607km2。胜利一号露天煤矿建设规模20Mt/a,分期建设,一期规模10.0Mt/a,通过锡-桑-兰铁路,主要供应与之配套的正蓝旗上都电厂;二期规模20Mt/a,在一期基础上新增10.0Mt/a生产能力,新增规模主要供给坑口电厂。目前露天煤矿共划分为三个采区,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露天煤矿剥离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原煤采用单斗—卡车—地面半移动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剥离台阶采用水平方式划分,采煤采用顶板露煤、煤层台阶倾斜划分。2018年9月胜利一号露天煤矿完成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规模由20.0Mt/a核增至28.0Mt/a。
胜利一号露天煤矿目前共有三套生产系统,一级破碎站全部布置于南帮地表,原煤经单斗-卡车采剥后按配比卸载至一级破碎站,后经带式输送机输送至1号和2号破碎筛分楼,再经破碎、筛分和多次转载后进入装车系统。本矿即将面临一采区向二采区转向开采,需要对露天矿生产系统进行优化。此外现有三座一级破碎站位于西三露天煤矿矿权内,亟需进行移设搬迁。
2.1.2招标范围
胜利一号露天煤矿生产系统优化工程项目,在胜利一号露天煤矿坑下一采区和二采区转向轴附近、端帮与内排交界处975m水平建设三座一级破碎站(下部回填深度15~30m),集中布置,每座一级破碎站均采用板式给料机型式、钢结构料仓、卸车平台钢结构挡墙、2个卸车台位(满足220t级卡车卸料要求);原煤由汽车卸至受料仓,再经重型板式给料机给至破碎机进行一级破碎,经三座一级破碎站破碎后通过三条带式输送机分别搭接I-1、I-2和I-3号转载点,接入三条主带式输送机,从内排土场提升至上部II号转载点(内排土场上部约+1005m水平),再经布置于内排土场上部的带式输送机运至南部地表新建的破碎转载站,一部分经破碎转载站转载至电厂皮带上输送至电厂,一部分经破碎转载站转载至III号转载点,经III号转载点最终转载至原生产系统中。
工程起点为:新建一级破碎站位置(一采区和二采区转向轴附近、端帮与内排交界处975m水平),终点:既有1号二级破碎站和既有2号筛分楼。
本工程主要包含:三座一级破碎站(包括卸载平台及挡墙工程)、I号转载点、II号转载点、破碎转载站、III号转载点、IV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架空栈桥、波纹管涵、板桥及相关带式输送机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工艺系统、供电系统、控制系统、消防系统、通信及计算机管理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工程、照明系统、检修道路工程、除尘系统、环保及既有工程、设备改造,施工图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健康设施设计专篇、消防专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节能报告等项目开工前期报告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胜利一号露天煤矿生产系统优化EPC总承包项目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还包括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含特种设备检验及计量设备检测)及设备监造和材料采购、施工(含原有停用系统设备及建构筑物拆除)调试(试运)、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达标投产、专项工程验收(包括环保、安全、职业健康、消防、水土保持、节能等)、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服务的全过程总承包。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开始重载试运行时间:2022年9月1日,首套系统整套重载试运完成并移交试生产日期:2022年9月30日,后两套系统整套重载试运完成并移交试生产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1.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合格率100%。
安全环保标准:安全目标实现 “五个零”(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大于20万元的设备机械事故、火灾事故、场内交通、垮塌事故);力争轻伤事故为零;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群体中毒事件,不产生职业病患者;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安健环设施实现“三同时”,气、水、声、渣达标排放。
合同货物应符合招标技术要求及所附产品说明所述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a.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b.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c.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d.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煤矿整体或部分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至少2份(合同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额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合同范围须包含选(洗)煤厂或其他地面生产系统;设计能力为5Mt/a及以上或2000t/h及以上),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未体现合同金额、合同范围、设计能力、EPC、已完工等关键信息的须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业注册),同时提供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建安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煤矿整体或部分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业绩要求:合同范围须包含选(洗)煤厂或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单项合同额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煤矿整体或部分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的经历(业绩要求:合同范围须包含选(洗)煤厂或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单项合同额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能体现含工程名称、合同金额、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1-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1-1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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