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厂址大气扩散试验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厂址大气扩散试验研究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LAGS020075
2.2 招标项目名称
甘肃厂址大气扩散试验研究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根据我国核安全法规及其导则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按照本项目任务书提出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在厂址区域进行大气扩散试验,研究本项目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气载放射性流出物在大气中迁移、扩散规律,从而为评价厂址周围公众所受剂量、划分厂址的非居住区边界和应急计划区,以及编制相关报告等提供有关厂址所在区域大气扩散条件的资料和数据,并为将来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监测和管理,以及制订厂址事故应急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4 招标范围
根据当地气候特征,在冬、夏两季(或典型两季)开展相关的试验观测。工作内容如下:
1)大气边界层的观测和分析;
2)湍流测量与扩散参数计算;
3)中小尺度风场与输送规律研究;
4)野外示踪试验;
5)大气扩散数值模拟和扩散特征研究;
6)综合分析与总报告的编制。
具体工作要求参见技术任务书。
2.5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厂址所在地
2.6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3年(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成果报告评审,其中现场试验12个月,评审报告编制及评审3个月。在合同服务期内,甲方进行项目申报等工作时,如有与合同工作成果相关的事宜需要乙方提供支持服务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4)业绩要求: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