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 关于贵港市覃塘区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包含绿色建筑设计)编制服务项目(项目招标编号:GGZC2021-G3-40067-GXSYD)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 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贵港市覃塘区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社会[2021] 165号文、项目代码: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配套、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GZC2021-G3-40067-GXSYD
报建号(如有): /
建设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设置床位105张(床位从内科楼调整,医院不新增床位),总建筑面积161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48平方米。主要建设预防保健、住院、科研、值班宿舍等用房,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室外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9637.25万元(不含医疗设备购置费)
合同估算价: 112.5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45 日历天,定额期限 45日历天,包含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②设计方案经业主确认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不包含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时间)。【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全过程的技术服务,以及各项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和服务等工作。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个月)具有 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功能、规模等相近,以设计合同为准)。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提供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2021年后成立的新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3.5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建筑设计相关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 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
结构设计相关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
电气设备相关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
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给排水相关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造价编制相关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经济师);
各专业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且应提供近1个月(2021年12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且未提供社保证明的,请提供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在编名录复印件。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8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2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交易中心详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
8.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9.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设计费总额的30%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合法发票,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付款请求及相关发票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30%的进度款,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进度款抵作等额设计费;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所有文件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后30天内付清设计费。
10.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无
□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装配式技术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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