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中心2022年第一批民用爆破器材备品备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物资供应中心2022年第一批民用爆破器材备品备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供应中心2022年第一批民用爆破器材备品备件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5个包次,本次招标只有第2包。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具体情况见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交货地点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2 |
哈尔乌素炸药厂起爆具 |
详见招标文件 |
哈尔乌素炸药厂-成品仓库 |
项 |
1 |
合同签订分批到货(16个月内供完) |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长期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参与第2、4包的投标人在 2018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起爆具至少2份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一张)清晰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发票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1-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2-07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2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2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2-17 09: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