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山核电厂区食堂空气消杀系统改造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DYX-FW-GKZB-22-0024
2.2 招标项目名称
秦山核电厂区食堂空气消杀系统改造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招标人拟将秦山核电厂区食堂空气消杀系统改造项目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4 招标范围
对厂区8个食堂空气消杀系统进行改造,配置安装紫外线智能消毒管理系统及新型有效的人机共存式紫外线消毒仪终端,对员工就餐环境实现了空气质量智能化监测管理,对空气中病菌进行有效紫外线消杀。
2.5 项目实施地点
浙江海盐。
2.6 服务期限
60天。
2.7 质量标准
详见《秦山核电厂区食堂空气消杀系统改造项目技术规格书》文件编码:QS-5LO-MNLO-0038,版本:Rev.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招标相关内容。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单位,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必须独立完成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2. 安装技师需持有高处作业操作证。;
3. 2019 年以来,具有至少一项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机关或学校改造或安装过空气消杀系统的经验或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