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2022-2024年度柴油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200592,招标人为 创新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夏煤业车用柴油需供货单位供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147-2016车用柴油国家第六阶段质量标准,协议期内,若国家和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柴油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车用柴油,根据现场作业车辆及设备需求,中标方需安排公路罐车发运至招标方指定到货地点,在招标方指定交货地配备专业储罐或加油车,并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规定及操作规范,根据招标方用油时间要求根据招标方用油时间要求提供24小时全天候现场加油服务。
针对本项目供应地点多的特殊性,投标人须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资质,在各级、各类检查中所发现的任何问题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建议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并制定完整、详细的供油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该招标项目加油地点为宁夏煤业公司各用油单位,供油地点及配送需求见下表。中标方按照招标方具体需求量安排公路罐车发运柴油至指定地点,提供现场加油服务。
招标内容按宁夏煤业的实际需求,所涉及的加油地点为:
序号 |
区域 |
需求单位 |
1 |
银川市区 |
运销公司 |
2 |
车辆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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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亘元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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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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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育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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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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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物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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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息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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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质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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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治安保卫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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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宁东矿区 |
红柳煤矿 |
12 |
红石湾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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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金凤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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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金家渠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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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金能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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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矿机公司(宁东工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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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灵新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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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麦垛山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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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梅花井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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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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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清水营选配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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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任家庄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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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生产安装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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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石槽村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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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石沟驿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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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双马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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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水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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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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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洗选中心(宁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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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羊场湾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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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枣泉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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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综掘服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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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宁东仓储配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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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其它:各洗煤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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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煤制油化工基地 |
甲醇分公司 |
36 |
煤化工销售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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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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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煤制油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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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煤制油化工安检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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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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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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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煤制油化工质检计量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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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烯烃二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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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烯烃一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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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应急救援中心(矿山救护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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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银北矿区 |
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大峰矿) |
47 |
水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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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太西洗煤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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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物业公司(银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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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洗选中心(银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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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乌兰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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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白芨沟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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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其它:各洗煤厂及救护中心等等 |
以上柴油需求地点主要用油区域有宁东地区(含宁东矿区、煤制油化工基地)、银北矿区(大峰矿及银北地区)。银川地区柴油用量较少。
宁东地区有30-40个用油单位(含宁东矿区、煤制油化工基地),其中每日必送点有羊场湾煤矿、生产安装装分公司、选洗中心各洗煤厂(按招标方实际需求)。每日用油量150-3500升不等的单位约10个,总量约10吨。其余单位按实际需求即需即送,每日用油量约15吨。宁东各用油点比较分散,以宁东镇为中心送达半径5-150公里,每车日均行使里程为300-400公里。
银北矿区(大峰矿及银北地区)包括:大峰矿、太西选洗中心、乌兰矿、矿机公司各洗煤厂及救护中心等约15-20个单位。太西洗煤厂每2日送油1次,每次5-7吨,其余单位即需即送,送油量每日1.5-3吨,要求直达工作区、工作面给挖机、铲车等车辆油箱加注。
特别说明:疫情期间必须遵守用油单位所在地政府防疫及用油单位自身疫情防控要求。遇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送油车辆及人员均需遵守防疫管控政策,必要时可能封闭在厂区或用油单位内部指定地点接受隔离管控。
2.1.2招标范围:
需求总量:12600吨/2年(车用柴油0#5000吨;-10#800吨;-20#1800吨;-35#5000吨)。
本次招标合同期限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终止时间以完成中标数量为准。如合同期限届满,供方未履行完本合同约定数量,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顺延本合同期限。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指定一家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车辆证件信息;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含安全协议)、运输公司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车辆证件信息)。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柴油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6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2-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2-1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