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物资供应中心框采中压电缆委托监造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物资供应中心已完成了电缆(含基建)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现电缆采购已进入执行阶段, 因中压电缆(35kV)需求量大且质量要求严,为全面管控中压电缆的质量,参照《GB/T12706-2020 额度电压 1kV 到 35kV 挤包绝缘电缆及附件》标准及华能集团风电、光伏用电缆要求拟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造单位对陆上项目所需中压电缆进行监造。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开展的2021年度框采中压电缆监造项目,提供相关的人员技术服务。在招标项目服务期内,预估工作量为4人·月。服务内容为受招标人委托对其中压电缆供货工厂生产的电缆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工厂巡检和监造,制造厂涵盖电缆合格供应商,每人每月需至1-4个工厂进行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服务期限:拟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 物资供应中心采购的中压电缆中标供应商工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备乙级及以上电力工业设备监理单位资质。
3.2.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电缆(含海缆)监造合同业绩3个及以上,且每个合同均应列出执行业绩清单(具体到项目名称、设备种类及数量),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页、签订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为无效。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2个电缆监造的实施业绩。(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4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年2月 10 日 9 时起至2022 年 2月 15日17 时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