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塔楼南北面泛光照明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会员批文名称及编号2014016,项目业主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 ,主要建设内容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塔楼南北面泛光照明工程,项目总投资为约383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1.2.2建设
1.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南北面泛光照明工程,线条灯方案,每个半包柱一根光带,一米8个光点,光源采用四色光(RGBW光源)。特别说明:该项目已于2020年7月公开招标。因长沙市“一江两岸”提质改造,长沙市城管局要求调整原中标内容,增加南北向点光源。现对南北向泛光照明工程另行招标,招标内容和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进行配备,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6.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高度不低于100米的楼宇亮化工程施工业绩。
2.6.2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95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予以认可。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的,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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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