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5/16-QT-4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工业园区
一、招标条件
包头东华热电 包头东华热电 石膏炉渣清运(12个月)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5/16-QT-4301 | 石膏炉渣清运(12个月) | 东华热电12个月出产石膏、炉渣的清运服务(2022年度)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石膏炉渣清运(12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壹项石膏或炉渣或粉煤灰等固废产品的清运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其他无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技术协议(如有)、数量、合同相对方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2-02-18 09:00到2022-02-28 17:30。 购买标书时间:2022-02-18 09:00到2022-02-28 17:30。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