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二期建设项目10KV高低压供配电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二期建设项目已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昆经开经【2020】99号批准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受昆明经百实业的委托,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二期建设项目10KV高低压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概况: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原批复办学规模为24个班,本次扩建规模12个教学班,扩建后学校总办学规模为36个班。学校总用地面积为30573平方米,其中本次新建用地面积17092.5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为220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90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5000平方米,食堂体育馆7000平方米,图书馆及报告厅3100平方米,连廊1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50平方米。 (3)招标编号:E53A00422001049。 (4)招标内容(招标范围): 1)10KV高低压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从 指定电源接入点至本工程配电室;配电室内部;由配电室低压屏出线引至供电T接箱、分支箱、集中表箱。所有涉及到的土建、开关站、环网柜、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T接箱、分支箱、集中表箱、开关元器件、电缆(含电缆沟、井、桥架)、通道、配电室布置等满足 审图、验收及通电要求的全套设计采购施工工作。 2)柴油发电机组备电配电工程招标范围(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设备):柴油发电机组(含容量计算)、柴油发电机组配电屏、启停控制信号线、与市电配电室联络母线、与备电配电屏联络电缆、启动柜、独立油箱及输油管、蓄电瓶及能满足柴油发电机组正常工作所需要的设备及安装耗材、且满足柴油发电机组正常工作8小时所需的一次用油量,并根据柴油发电机房情况及现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降噪设计采购施工,满足相应规范要求,并满足柴油发电机组备电配电工程验收要求的全套设计采购施工工作。 3)完成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验收合格通电及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施工内容。 (5)工期要求:设计部分:10日历天(含设计审批周期),施工工期:45日历天。 (6)工程 (7)工程质量要求:①设计:符合国家、云南省及昆明市现行建设标准、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深度要求,并保证能通过供电主管部门审图及要求;②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及电力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通电投产。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施工方)单位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或成员方提供均可):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均可)1项10KV及以上的电力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和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的电力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须提供合同书),并且是能够反映项目规模相关信息(合同书中未能反映的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5)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人(设计方)单位(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拟派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提供承诺书)。 (6)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机电工程)且注册在投标人(施工方)单位(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须为已完成的)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的电力施工业绩,附施工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职务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提供承诺书)。 (7)财务状况(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供即可):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8)信誉情况: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开标 7、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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