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工程执法监督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2-02400
项目编号:202201004106012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轨道交通工程执法监督工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限为自签订2022年度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登记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前期鉴定评估、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轨道交通工程执法监督工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轨道交通工程执法监督工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轨道交通工程执法监督工作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28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原因及情形: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3月1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3.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 )、广东省 (gdgpo.czt.gd.gov.cn)、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招标文件在上述网站公开并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