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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2-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 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3 月 7 日 1

项目概况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 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3 月 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2000132(0868-2242ZD121F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60万元整

项目概况: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为完善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公证参与司法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全面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方案》、《深圳市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第三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采购人拟进一步做好公证机构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公证机构派驻人员参与人民法院送达、保全、执行、取证、专业机构委托管理等环节,充分发挥公证制度职能作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起止时间以合同实际的约定

时间为准。该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本次招标按一年报价,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可续期,但续期最多不超过2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深圳信用网(https://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投标人须具有公证机构资质,为符合本项目依据所规定的公证机构(提供公证机构执业证或公证机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全面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方案》、《深圳市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第三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中,“自2017年7月起,选择在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四川、云南、陕西12省(区、市)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试点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要选择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公证机构服务能力强的地方,积极稳妥开展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支持公证机构在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制度职能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决定将试点工作扩大至全国范围。”等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公证机构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 2 月 23 日 18 :00 2022年 3 月 7 日 14 :00 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4:00-14: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 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 (深圳交易集团 政府采购业务 )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 (深圳交易集团 政府采购业务 )(http:// /),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83938966;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 (深圳交易集团 政府采购业务 )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 (深圳交易集团 政府采购业务 )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2年 3 月 1 日下午18时前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 (深圳交易集团 政府采购业务 )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2年 3 月 3 日下午18时前 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z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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