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场LED屏改造建设(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6《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四)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未处于军队采购网( /)失信名单。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军队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六)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凭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