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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全厂物资管理及设备代保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2-03-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 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全厂物资管理及设备代保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GPEC-FW-011-0111
招标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 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全厂物资管理及设备代保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GPEC-FW-011-01112-2022-004),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方过程进度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全厂物资管理及设备代保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1、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验收、入库、保管保养、出库、移交等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2、负责主要设备的交付状态跟踪、信息收集、资料整理等全过程工作;
3、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2.2 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及业主方的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现场的物资仓库搭设、堆场平整以及物资代保管使用的物资如枕木、帆布等由招标方提供。
2、投标方在项目现场建立专门的物资管理机构,负责本工程的物资代保管工作。投标方现场的宿舍、办公场地、办公用品等由招标方提供。
3、投标方应将所有物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物资KKS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尺寸、重量、制造状态、运输状态、保管状态等输入MIS系统,并将有关资料共享,可供招标方、总包方和监理查询和监控。
4、投标方应定期参加业主方组织的物资例会或招标方组织的协调会。
5、招标方负责现场及仓储保管区域的保安管理。
6、投标方安排人员进场需经招标方同意。
2.3 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其他信息: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或在项目所有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或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具有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人力资源等。
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近三年在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或有正在履行的类似服务项目。
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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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e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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