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江都3×30MW级分布式能源工程主体施工
扬州江都3×30MW级分布式能源工程主体施工已由工程建设部批准,招标人为江苏扬州中燃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扬州江都3×30MW级分布式能源工程主体施工 2.2 项目规模:建设容量3×30MW级燃气轮发电机组+1×6MW背压机组+1×17MW抽凝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455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体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1.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应具有独立承担至少2台套30MW级及以上燃气发电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的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12.财务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3-04 16:35到2022-03-11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