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海口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1年南联海口 三亚包装及清洗业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1006709。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拟选取1家中标人,为南联海口 提供包装及清洗业务服务。本项目2年总预算为2338800元人民币(含税)。超过本项目限价(单价或总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招标内容 要求简介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预估架次数 最高含税限价单价(人民币)元 税率 1 三亚冷冻餐项目包装及清洗业务外包 劳务外包公司安排清洗人员及包装人员负责以下内容: ①、清洗人员负责ERP系统物料计划和领取餐用具清洗、餐用具消毒、包装、安全使用各类清洗用品和各种工作台帐记录等。 ②、包装人员负责ERP系统物料计划和领取、冷冻餐解冻分装、餐盒装配、餐食交接和各种工作台帐记录等工作。 项目约需 18名左右工作人员(年龄在18-40之间 ),实际人员需求以实际生产量为准。 按实采购 79.7元/架次 (窄体机) 6% 按实采购 114.5元/架次 (宽体机) 6%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即合同期内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中标含税单价×实际采购数量)。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由于餐谱、餐种和餐量的变化,及其他特殊情况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招标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包装及清洗业务 海南省三亚市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南航基地货运楼(注:中标供应商负责卸货工作,招标人将对不符合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 招标人提前5天向供应商发订购单,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订单要求(包括所有节假日期间)保障供货。 (注:中标供应商保证固定专业的运输车辆和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准备塑料筐负责卸货,并准时配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注意:须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劳务外包单位须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工作要求,不得将未过隔离期的人员输送给用人单位。 (注意:须提供响应材料,格式自拟。) 2.8 投标人须满足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服务工作的条件(符合政审要求、具备健康证等),中标后须自行到公-安局办理人员信息背景调查,并承担相关证件办理费用。 (注意:须提供响应材料,格式自拟。) 2.9 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国家税务局网站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或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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