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人机防御系统年度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人机防御系统年度框架招标项目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 2.2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暂按14个实施站点预估,因受各地项目现场实际情况限制,实际需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模、数量与招标范围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3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无人机防御系统设备及实施】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国家高新企业证书。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原厂至少1个无人机反制设备相关专利,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雷达、光电干扰一体化设备、导航诱骗设备的检测报告。 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两份同类产品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8.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原厂投标需提供售后质保承诺函,代理商投标需提供雷达及导航诱骗设备原厂授权书及原厂售后质保承诺函。 特别说明: 所有投标业绩需提供含合同主要信息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3-21 08:30到2022-03-28 17:00。 递交截止时间:2022-04-18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