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调控平台建设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1673,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公司调控平台建设及办公区域布局调整,能够实现甘泉堡增量配电网区域电网运行管理需要,构建整套业务管控体系。实现甘泉堡综合能源公司增量配电网区域内的220kV以下变电站和线路等相关所有业务系统的远程集中监控。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负责本调控中心综合自动化系统(主配一体化调控系统、调度业务管理系统、设备资产精益管理系统、客户服务业务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内网安全监测平台、控制台、网络安全系统等)、机房配套设施、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大屏幕系统、通信系统等所有机电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调控中心相关办公区的布局调整以及涉及本项目所有系统的应用程序设计、开发,安装调试。详细承包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东八家户原国电大楼。
2.1.4服务期限:施工总服务期150天。计划开始时间2022年5月1日,如遇开工推迟,时间顺延。(含三个月调控平台系统带电试运行时间)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须具备并提供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认证证书,ITSS信息技术服务与维护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调控主站系统建设或施工或EPC总承包(调控主站系统业绩包括:调度系统建设相关业绩或配网自动化系统建设相关业绩)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1个调度系统建设相关业绩或配网自动化系统建设相关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企业为该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材料),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往前推算的一年内且连续6个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3-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3-28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