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冷轧板带厂废酸净化系统总承包工程(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钢冷轧板带厂废酸净化系统总承包工程(重)(编号:0633-2240326BA231C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建设规模:柳钢冷轧板带厂新建一座废酸处理能力15m³/h的废酸净化系统。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按EPC总价包干的形式实施,需新建一座废酸处理能力15m³/h的废酸净化系统(含预脱硅及废酸酸净化系统),含详勘、超前钻(如有)、机组工艺设计、设备设施供货安装、机组土建设计供货施工、厂房及钢结构设计供货施工、其余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供货安装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有冶金行业(金属材料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冶金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③已办理换证的企业须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未办理换证的企业须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条废酸处理能力10m³/h(或以上)的废酸净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供货或总承包业绩。(以验收报告或合同复印件计算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无效;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否则提交无效,验收报告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 项目总负责
8. 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采用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完成部分采购业务,有关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精彩纵横微信公众号或访问()进行查看。
8.2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 完成在线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接收澄清或变更、缴纳与退还保证金、查看结果通知等有关业务。
8.3 投标人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可致电热线咨询或咨询在线客服。
平台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