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宗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对应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 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广宗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单位为 广宗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0MW,建设区域位于邢台市广宗县县域内,利用农户、工商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屋顶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工 期:2022年4月15日开工,2022年11月30日完工,总工期2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全部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初步设计编制及外部审查、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负责50MW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承载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工程勘察设计、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满足 有关要求)、设备(含备品备件、组件和逆变器设备采购、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并网发电、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涉及的电网公司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项目支架及配件、电缆、支架底座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存储场地、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 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彩钢瓦、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VI标识设计要求)、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 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道路障碍物清楚、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消防、截排水、挡护、屋顶防水处理、彩钢瓦施工、屋顶加固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等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 完成项目质量监检、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节能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 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整改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 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 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G.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H.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既有集控中心,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
I.全权负责协调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农户、工商业屋顶确户工作,全权负责所有对外协调工作。
J.其他
(1)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不低于500户农户的确户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模板由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一次性缴纳300万元作为处罚金并解除中标资格。
(2)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协议中的单块组件租金价格前1-5年不高于55元/块/年,6-25年不高于40元/块/年,租期25年,如租金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 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广宗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提供近3 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未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光伏项目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工程拟任设总: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证明设总身份)。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28日9时起至2022年4月5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