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1、2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2.1.1项目概况:
(1)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3320MW,其中一期2×600MW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7年6月、9月投入运行,二期2×1060MW机组(#3、#4机组),分别于2011年1月、5月投入运行。
(2)一期汽轮机采用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设计制造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四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汽轮机具有七级非调整回热抽汽,设计额定功率为600MW,最大连续出力667.19MW汽轮机,额定转速为3000转/分。型号:600-16.7/538/538。一期锅炉采用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控制循环、四角切圆燃烧方式、燃烧器摆动调温、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单炉膛、悬吊式、紧身封闭布置的燃煤汽包锅炉。型号:SG2093/17.5-M917。一期发电机采用上海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制造三相交流隐极式同步发电机,型号:QFQS-600-2。发电机采用整体全封闭、内部氢气循环、定子绕组水内冷、定子铁心及端部结构件氢气表面冷却、转子绕组气隙取气径向斜流氢内冷的冷却方式。定、转子绕组均采用F级绝缘。
(3)根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火力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1)15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达到认定要求,决定对#1、2机组进行深度调峰能力试验认证。
2.1.2招标范围:为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达到认定试验要求,并按照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火力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1)15号文件要求,进行#1、2机组相应试验,出具相应试验报告;当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认证要求时,应现场立即提出指导性意见,调整优化立即进行第二次验证试验,如不能,则与招标人意见达成一致后,在验证试验报告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所有相应的试验认证资料及服务,保证认证工作顺利通过。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包)。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项目地点: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具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试验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3-29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07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项目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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