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神头二电厂烟气脱硝还原剂尿素替代液氨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1057,招标人为 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神头二电厂)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西南方,建设有 2×500MW(#1、#2)的燃煤机组,锅炉(1650t/h –17.46/3.85 Mpa-540/540℃)由斯洛伐克吐耳玛齐锅炉厂生产,炉水循环系统采用瑞士苏尔寿设计的炉型,蒸发段设有强制循环泵和小型汽水分离器。两台机组分别于1992年7月和1993年10月建成投产,为亚临界、低倍率强制循环、固态排渣、塔式锅炉。脱硝系统于2012-2013年改造完成,SCR反应器装置采用“2+1”模式,原设计脱硝入口NOx浓度为480mg/Nm3,脱硝效率不低于79.2%。2017年超低排放改造后,SCR反应器装置采用‘2+2’模式,脱硝效率不低于90%,脱硝出口NOx浓度小于50mg/Nm3。脱硝还原剂为液氨。国能综通安全〔2020〕85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国家能源集团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国家能源安环[2020]508号文要求,加快推动燃煤发电厂尿素替代液氨改造。为确保电厂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全厂机组发电生产安全稳定,建设安全、绿色、环保型电厂,实现全厂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神头二电厂决定对脱硝氨区进行改造,消除氨区重大危险源,将液氨制氨工艺改为尿素催化水解制氨工艺,新建尿素催化水解车间,并将原液氨站拆除。
招标范围:包括:尿素站以及脱硝喷氨系统勘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消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压力容器备案注册、职业健康影响评价验收、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同时包含新建尿素站厂区原有化工公司厂房拆除、原有液氨站、供氨管道拆除及重大危险源相关核销、周边道路改造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2022年10月30日完成整套设备调试(暂定)。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烟气脱硝尿素水解制氨系统的合同业绩2份,且至少一份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合同关键信息页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3-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0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