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
1. 招标条件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产能核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产能核定环评手续办理,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0]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做好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02号)和《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司统一安排,现需开展编制《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产能核定环境影响报告书》。
2.2服务期: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2.3招标范围:主要工作为编制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产能核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监测工作(预核定产能为1200万吨/年),并根据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完成报告的补充完善,并协助煤矿上报行管部门,直至取得生态环境部的备案批复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至少3份煤矿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2 其他要求:投标方必须具有2名以上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高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31日9:00起至2022年4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项目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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