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厂前区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基建项目华电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厂前区工程施工已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4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分布式能源机组,分两期建设。项目本期建设2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采用2×32MW级燃机+2台双压余热锅炉+1×4.5MW级背压机式汽轮机组+1×15MW级抽凝式汽轮机组的多轴联合循环机组,总装机容量约84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厂前区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0.投标人拟派现场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项目经理岗位近5年内具有1个30MW级及以上燃气或燃煤机组主体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的经验和业绩,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任书、合同文本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合同中有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和项目经理姓名)。 1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颁发的C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本单位职工(提供近1年(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招标后不得更换,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 12.投标人应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2个项目(独立承担30MW级及以上燃气或燃煤机组主体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面积5000m2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投运业绩或已完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3.招标人不接受近3年(2019年至2021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4-01 09:00到2022-04-0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