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1124202203290101 招标编号:赣建铅招字[2022]第6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铅山县信江建设管理 | ||||||||||||||||||
招标工程项目 | 铅山县工业园区2022年北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B区) | ||||||||||||||||||
工程项目建设 | 上铅产业基地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铅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铅园管发[2022]5号 | ||||||||||||||||||
建筑面积 | 77057.94平方米 | 层次 | 7层 | 结构 | 钢结构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50000000.00元 | 本项目投资 | 113678481.51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量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铅山县工业园区2022年北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B区)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持有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电子化评标,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投标人可自行进入 交易网投标报名,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按铅府办字[2015]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4、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八大员)必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社保及劳动合同时限为连续近六个月(指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5、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6、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按照饶府厅字〔2019〕1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注:《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范本已上传至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签署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此承诺书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若未扫描上传或开标时未提供原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9、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3)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4)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 交易网不见面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1、按饶公管办【2021】6号文规定:(1)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采取电子投标保函与银行转账方式并行的运行模式,不再受理纸质投标保函。(2)投标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可以从企业一般帐户开具。投标人选择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可由在上饶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的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3)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按流程自主完成相关操作,完成投标保函的申请和提交。 12、本项目实行《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赣建字〔2021〕11号文)文件,采用房建市政工程报价承诺法并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 4月6日至 2022年4月 25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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