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松原热电有限公司全厂废水综合治理项目设备及配套系统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松原热电有限公司
2.2 规模:全厂废水综合治理项目
2.3 供货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松原热电有限公司全厂废水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包括: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改造、脱硫系统用水改造及末端废水回用改造、其他杂用水收集回用改造、水务管理系统改造(补充完善水量监测表计)。
此次招标为该项目的设备及配套控制系统集中采购,内容包括全部设备、材料、耗材、涉及到的软硬件设备及配套控制系统、单体设备调试等相关工作。
2.5 交货地点:吉林省松原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街1767号、 松原热电有限公司。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项水处理系统装置或其配件(包含废水处理系统)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完整,并且合同字体清晰,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泵类、电动阀门类、超声波流量计类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7日9:00起至2022年4月1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