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三乙基铝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宁煤公司各单位 |
11663443 |
三乙基铝\总铝≥23.0% |
TO |
660 |
|
2.2其他:
2.2.1交货日期:卖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按单批次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如生产需求紧急,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按照通知上要求的时间交付货物。预计2022年6月30日开始供货(具体到货时间根据生产计划提前5天通知到货)。
2.2.2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宁煤各使用单位。
2.2.3付款方式: 本框架合同项下采购订单执行整单结算,单批次采购订单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依次类推。
2.2.4支付形式:100%银行承兑汇票
2.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2.6协议有效期:一年。
2.2.7框架协议调价原则:本合同项下货物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价格不做调整(税率调整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3)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资质及经营许可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自身的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或委托运输协议(签订委托运输协议的需提供有效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及承运单位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三乙基铝的合同业绩2份(代理商提供自身取得的或所代理的生产商的业绩均可),且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累计销售量不少于30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15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