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32203240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两个达标区建设项目 已由中共泰兴市委办公室、泰兴市办公室 以 关于印发《泰兴市2022年城建惠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泰委办发[2022]1972号) 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7号达标区:国庆路以北,大庆路以南,西至东润路,东至镇海路,面积1.19平方公里。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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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 (1)投标人拟派 投标人拟派 3.3 投标人及拟派 (1)投标人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为拟派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 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2 日 0 时 0 分 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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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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