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粉煤灰、渣等销售处置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广东公司惠州电厂粉煤灰、渣等销售处置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共四个标段,包括:
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渣等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渣等的运输,保证粉煤灰、渣等及时拉运,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环境产生污染。预计销量:粉煤灰28万吨,渣3.5万吨,石子煤0.2万吨。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1标段 |
粉煤灰10万吨、渣3.5万吨、石子煤0.2万吨 |
第2标段 |
粉煤灰6万吨 |
第3标段 |
粉煤灰6万吨 |
第4标段 |
粉煤灰6万吨 |
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销售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 |
注: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为保证本项目的项目质量,同时为避免因某一标段中标人弃标或放弃履行合同对整个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可能中取一个标段标的,限中原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
2.1.2服务期限: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1.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完税证明。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购买粉煤灰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1.5万吨的自有灰库或租赁灰库,自有灰库须提供灰库图纸、储存空间尺寸说明、照片;租赁灰库须提供灰库租赁合同、灰库图纸、储存空间尺寸说明、照片。招标人将对预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15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2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第2标段(包)500.0元,第3标段(包)500.0元,第4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