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框架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技改项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框架采购(第三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境内 2.2 项目规模:根据华电山东公司所属企业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工程勘测,勘察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备注:本次为第三次招标,第一次和第二次招标期间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投标,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审核后即可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注意:1.本次为框架招标,中标人取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框架采购入围供应商资格。本次框架采购选择3家入围供应商。 2.框架招标的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项目落地后为准,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格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概况:华电山东公司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内的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工商业厂房和农村居民的屋顶等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勘察设计,华电山东公司组织集中采购,由所属各企业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办理结算。采购数量根据有关企业备案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确定,最终采购容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中标单位须按中标单价保证连续服务,需方均不对供方进行任何补偿,也不对节假日技术服务等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以招标人通知生效为准)。 特别说明: 1.按照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交流侧容量10个5MW、5个10MW、3个20MW、2个50MW,100MW、150MW、200MW、250MW、300MW各1个分别报价。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交流侧容量2MW、4MW、6MW各10个分别报价。 2.勘察设计费不因直流侧超装容量变化而调整。 3.并网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下,勘察设计费不做调整。 4.项目实际容量介于以上最近容量之间时,采用内插法按交流侧容量按比例计算勘察设计费。例如80MW光伏勘察设计费=50MW光伏设计费+(80-50)/(100-50)*(100MW光伏设计费-50MW光伏设计费);新增单项容量大于300MW的光伏项目另行单独招标。 5.屋顶承载力校核、屋顶加固方案、屋面修复方案等专项服务费用单独报价,计入总价,根据合同约定计价方式据实结算。 6.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合同优先授予报价低的中标单位,当一个中标单位框架合同数量大于2个时,授予第二家中标单位,依次循环。 7.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调整框架合同授予方式。 8.投标方应考虑因现场条件原因导致安装容量发生变化时,合同价格按实际安装容量结算。 9.项目分容量报价不均衡,明显偏离正常价格的或存在明显逻辑错误的,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10.如某项目投标报价高于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可研概算,则以该项目概算为限进行合同价格谈判,如不能达成一致,该项目不再授标。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勘察设计框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8年~2020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2个单体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封面、合同首页、合同双方、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服务内容、合同规模、合同盖章签字页等主要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设总和主要设计人应具有不少于1个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经验。(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本工程其他设计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4-15 15:25到2022-04-21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