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热电有限公司固废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高昌热电有限公司固废处置项目已由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高昌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招标采购项目:固废处置项目 项目规模:负责高昌电厂#1机组发电生产产生的粉煤灰处置,#1装机规模350MW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25日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为服务期间间内发电生产出的粉煤灰(约15万吨)以及灰坝存灰约5万吨粉煤灰的处置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高昌热电有限公司固废处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粉煤灰销售或粉煤灰处置或粉煤灰运输等有效业绩1项以上,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签字页、合同首页,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需提供具有环保部门审批合格的封闭式粉煤灰存储点或者提供投标人与其他综合利用单位(综合开发利用指:生产水泥、建材、筑路、肥料生产、改良土壤、回填等)签订的粉煤灰销售或处置协议,且其他综合利用单位还需具有合法的环保部门审批手续(审批手续至少包括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手续);” 7.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4-19 10:31到2022-04-2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