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青浦区 一、招标条件 本 上海玉兰花园北区住宅清河湾路道路维修及景观恢复工程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上海玉兰花园北区住宅清河湾路道路维修及景观恢复工程建筑面积约7700㎡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上海玉兰花园北区住宅清河湾路道路维修及景观恢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硬景、软景、排水管更换、水电及道路灯具等内容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 3.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及以上。 3.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合法正规的9% 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单位不得为 内黑名单供应商。 3.4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信用要求 3.5投标单位不得为本公司2020年信用评级为D级供应商,具体信用评级查询详见: /HomeInfo/CaiGouGZDT_Details.aspx?threadID=A51D2A98E560C594737540BDE0A404059CA5930B630E237CE34C8E63484EE010FFB08264CDDBE324 3.6投标人包含但不限于在以下三个网站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编入投标文件。 1)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 4)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home/ 3.7投标人在上述网站查询需满足以下要求: 1)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约失信记录; 2)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3)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近三年内无严重违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处罚记录; 5)近三年无重大履约诉讼记录(包括与下游分包之间)。 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 3.8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有已完工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景观工程业绩(单项合同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3.9投标单位需提供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以及竣工验收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 其他 3.10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11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类似园林景观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承担本工程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招标人有权依据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后审的非平台注册的投标单位,如在办理正式注册时发现资质、材料等造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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