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Lipp钢质灰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Lipp钢质灰库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
2.2 规模: 2×1000MW一次再热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 本工程计划2021年12月开工,2023年12月15日#1机组投产,2023年12月25日#2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Lipp钢质灰库设备采购及安装。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招标为 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Lipp钢质灰库设备采购及施工。主要工作内容为2套完整的钢制灰仓设备,招标方只提供钢灰库基础处理及预埋件(12.5m以下混凝土的施工),其他所有的钢灰库本体、顶层联络平台、圆形人孔门、连接管(包含仓顶联接管)、钢梯(含0m至12.5m平台)以及仓顶平台及栏杆、照明材料、保温材料、耐磨材料、钢灰仓侧壁灰管道支撑以及设备预留孔等均由投标方提供,并由投标方负责现场制作及安装,包括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该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设计性能应符合技术规范的性能保证值要求,并包括为保证合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和稳定运行所需的设计服务、安装、调试、试运行、商业运行、维修所需要的技术服务,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
2.6 交货地点:汽车运输至 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施工现场,厂内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2022年10月30日前(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电力或水泥行业容量不低于3000m³的钢筒仓(存储粉煤灰)设备合同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须包含采购/施工/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
获取时间:从2022年04月21日9:00起至2022年04月2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