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公司所属望洋台风电场、三塘湖风电二场、西海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项目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疆公司所属望洋台风电场、三塘湖风电二场、西海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新疆公司所属望洋台风电场、三塘湖风电二场、西海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1、望洋台风电场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西北约90公里,三塘湖乡西约70公里处,交通便利。
2、三塘湖风电二场电站中心位置距哈密市230km,距离三塘湖镇西北部20公里戈壁滩内,交通便利。
3、西海风电场地处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西沟乡,距乌鲁木齐市约93kM,距达坂城约35kM,距盐湖约25kM。
2.3招标范围:
新疆公司所属三塘湖风电二场、望洋台风电场、西海风电场共计3个场站的一次调频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一次调频工作站、快速功率控制装置、屏柜、显示器及一次调频控制软件及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及通过电网备案项目招标,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望洋台风电场、三塘湖风电二场、西海风电场一次调频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 西北监管局关于开展西北电网新能源场站快速频率响应功能推广应用工作的批复(西北能监市场【2018】41号文件》
《关于开展新疆电网新能源场站快速频率响应功能第二批次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投标设备须满足当地电网要求(包括型号、软件版本等);满足技术文件及现场实际需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项目安装调试业绩1个,并提供所调试项目第三方入网测试报告,附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计算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21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4月29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