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2022134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10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 200万吨/年焦化技术改造项目焦化及公辅系统标段EPC总承包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
2.1.2项目规模:年产200万吨(干全焦),采用2×70孔6.78米捣固焦炉。
2.1.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备煤、炼焦、煤气净化(含新建制酸单元、产品储存)、公辅系统(空压站、氮气站、液氮站、生产水系统改造、消防给水系统、循环水改造、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系统、中心化验室、环境监测站、危化品防护站)等生产装置以及通风、空调、除尘、总图运输、给水排水(含雨污分流)、热力设施、电力、仪表、电信、视频监控及控制系统等。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册。
2.1.4工作内容:
本标段范围内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供货、施工、无负荷单机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及烘炉;负荷试车、试运行及性能考核的现场服务,消缺和最终交付等工作,同时包括利旧系统的对接、对招标人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及培训教材的编制等内容。
本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中间交接直至达到负荷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条件以及投料试车中对业主的指导、支持服务和培训业主人员。
本标段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开车)服务、试车保运、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出现问题的整改/消缺等工作,并包括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中对业主的指导、技术支持、服务和培训业主人员,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
本标段负责统一协调全厂给排水系统(含雨污分流)的设计,同时负责本标段区域内的给排水系统(含雨污分流)的设计、施工。
本标段负责全厂各控制系统至中央控制室接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含所需物资的采购。
本标段负责本区域内管网及管架施工。
本标段负责全厂外管道包括地下管道、排污管道和衔接(负责甩头、阀门井等)的施工;负责全厂外管廊、管道、桥架等增容扩建和衔接的施工;负责和原旧有系统总管的连通(负责甩头)、阀门和堵板的施工。
本标段协助办理送电、发电并网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本标段与利旧系统及其它标段的分界线见第三册。
本标段中标单位为本项目的设计总体院,除完成本标段承担的工程任务外,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整体项目的详细设计统一规定;
负责按照设计统一规定总体协调本项目各标段的设计工作,确保各项设计标准的统一性;
负责同业主共同组织召开设计、施工、进度、联动试车等协调会;
负责制订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并按照计划节点及时对各标段的设计边界进行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修正措施,确保设计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符合性和可实施性;
负责整体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篇工作,负责协助业主通过消防验收工作;
负责同业主共同组织解决整体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技术问题;
负责组织处理试车过程中因工程设计引起的技术问题;
协助业主制定投料试车方案以及技术、操作、安全规程;
协助业主准备总体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项目工期16个月,暂定于2022年6月1日开工,2023年8月31日第一座焦炉投产。
2.4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坛镇乡堡子塘村西北约0.24公里处,位于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纯产业园。
2.5 付款方式:现汇或者票据方式支付。
2.6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提示:投标人在填报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并认真计算,不应遗留须在合同执行中再行议价和另外支付费用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冶金行业(甲级)资质;且可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提供相关证书)。
3.3 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或2019年至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企业不得被“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法人代表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https:///”、“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index.html”);且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3.5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已投产且产能在100万吨/年或以上、炭化室高度6.78m的捣固焦化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3.6 投标人拟定的本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
3.7 投标人拟定的本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至少1个100万吨或以上、炭化室高度6米或以上捣固焦炉的业绩,并在相关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3.8 投标人拟定的本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3.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 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经理”、“项目主要负责人”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招标人同意。
(4)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扫描件或其它电子图片。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响应,投标将会被否决。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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