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CANDU 堆用钒自给能探测器生产测试及试验
2.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适用于 CANDU 堆型的钒自给能探测器生产测试及试验,详细需 求见招标技术附件《CANDU 堆用钒自给能探测器生产测试及试验项目任务委托 书》。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 210 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 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能力,并能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供货/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与本次招标范围类似的产品/服务项目业绩表(须附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 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 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5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 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6 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其控股公司 ,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 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况。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9 投标人必须持有堆芯仪表套管组件 HAF 601 设计/制造许可证。
3.10 被委托方在本项目主要设备和仪表部件 (钒自给能探测器)生产测试任 务上不得转包,并需提供相关加工检验设备清单和主要工艺流程说明材料 。
3.11 被委托方需具有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和民用核安 全设备无损检验(PT 、RT 、VT 、LT)人员资格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4 月 25 日 9 时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 17 时(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 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人民币 1000 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