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有限公司磨煤机石子煤无尘气力输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磨煤机石子煤无尘气力输送改造项目已由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乌苏能源公司磨煤机石子煤无尘气力输送改造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台炉改造工期暂定20天,两台炉根据停机计划分开改造,总工期暂定40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磨煤机石子煤无尘气力输送改造项目】 1.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方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机电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8.提供近3年(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前)2项及以上火电机组磨煤机石子煤无尘气力输送改造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主要招标内容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4-26 12:17到2022-05-0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