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宁夏新能源场站送出线路运行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宁夏新能源场站送出线路运行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 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隆桥光伏电站、 惠安堡风电场、 雷避窑光伏电站、宁夏石嘴山市 绿昊光伏电站、宁夏中卫市金信110kV升压站和 中卫协鑫光伏电站。
2.2工作内容: 隆桥电站110kV州光二十线线路运行维护、10kV线路运行维护; 惠安堡风电场110kV送出线同风一线运行维护; 雷避窑光伏电站110kV送出线吴光四一线运行维护; 绿昊光伏电站简昊35kV送出线路运行维护(包含#1、#2、#8、#9、#12、#13、#23、#24、#36铁塔共9处已发现缺陷的电缆头更换工作); 金信110kV升压站金信-中卫330kV变电站金信Ⅱ线送出线路运行维护和 中卫协鑫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卫北110kV变电站卫光Ⅲ线送出线路运行维护,还包含零值绝缘子检测工作。完成招标方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2.3计划服务时间:隆桥光伏电站110kV州光二十线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绿昊光伏电站简昊35kV送出线路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金信110kV升压站金信-中卫330kV变电站金信Ⅱ线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卫协鑫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卫北110kV变电站卫光Ⅲ线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惠安堡风电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雷避窑光伏电站自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第一标段: 隆桥电站110kV州光二十线送出线路及10kV线路维护项目,第二标段: 惠安堡风电场110kV同风一线送出线路和 雷避窑光伏电站110kV吴光四一线送出线路维护项目,第三标段: 绿昊光伏电站35kV简昊线送出线路维护项目,第四标段: 金信110kV升压站金信Ⅱ线送出线和 中卫协鑫光伏电站110kV卫光Ⅲ线送出线线路维护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方允许参加上述4个标段的投标,但是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招标方提出的要求,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在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参与二标段评标,不得成为二标段的推荐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方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及以上)。
3.2.2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投标方有5家及以上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能源场站输电线路运维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4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5月06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