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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艺术楼四楼剧场灯光音响系统及录播教室电教设备升级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4-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南校区艺术楼四楼剧场灯光音响系统及录播教室电教设备升级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

项目概况

 南校区艺术楼四楼剧场灯光音响系统及录播教室电教设备升级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深圳市振东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68-2244ZD361H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柒万肆仟贰佰伍拾壹元整(¥774,251.00),其中南校区艺术楼四楼剧场灯光音响系统设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玖万叁仟叁佰贰拾壹元整(¥693,321.00),南校区录播教室电教设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捌万零玖佰叁拾元整(¥80,93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柒万肆仟贰佰伍拾壹元整(¥774,251.00),其中南校区艺术楼四楼剧场灯光音响系统设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玖万叁仟叁佰贰拾壹元整(¥693,321.00),南校区录播教室电教设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捌万零玖佰叁拾元整(¥80,930.00)。

采购需求:南校区艺术楼四楼剧场灯光音响系统及录播教室电教设备升级更新项目1项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深圳信用网(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报名截止日前携带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z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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