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海盐-广东大亚湾空容器公路运输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QYGS-FW-GKZB-22-0073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海盐-广东大亚湾空容器公路运输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浙江海盐-广东大亚湾空容器公路运输服务
2.4 招标范围
项目拟于2022年6月底前(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方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通过公路运输方式完成以下货物从浙江海盐指定地点运输至大亚湾基地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栓系及装卸车吊装工作:
(1)NAC-STC空容器(容器毛重约117吨,三类放射性物品)。
(2)减震器存放小车、垂直吊具、多功能台架等辅助设备工器具(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最终运输起止点、运输货物安排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项目实施地点
浙江海盐、广东大亚湾
2.6 服务期限
2022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大件运输,及三类放射性物品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资质(7类));
(3)投标人实施货物运输必须全部由自有或存在隶属关系的公司车辆及人员实施操作,具有放射性物品运输所需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质;
(4)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
(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8)投标人与其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员工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未完成变更的,或投标人正在开展工商变更的,均不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项目所有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至招标人,且必须承诺项目期间如进行人员调整,则必须提供调整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浙江海盐-广东大亚湾空容器公路运输服务售价:8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2年04月28日 09时00分—2022年05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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