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藤县公司陆贝风电及桃花光伏项目运行维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3088,招标人为国能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陆贝风电项目:陆贝风电项目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10°47"~110°57",北纬 23°38"~23°52"之间,场址范围涉及藤县古龙镇和平福乡。陆贝风电项目主要由一条近似西北—东南走向的主山脊及其支脉组成,高程在400m~680m之间。拟建设安装27台4MW和10台4.2MW风力发电机组,合计37台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总计150MW。建设220kV升压站1座,37台风机分7回路经35kV集电线路(地埋+架空)汇集到升压站后通过1台主变升压后送出,目前项目在建设中,预计首台并网时间为2022年8月,2022年12月全容量投产,实际并网及投产时间以工程建设为准。
桃花光伏项目:桃花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藤县平福乡桃花村附近的桃花金矿矿区,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0°44′25″~110°45′05″、北纬23°54′33″~23°55′16″之间,高程312~487m。直流侧装机容量150MWp,采用55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273024块,分为7个光伏方阵,经就地逆变器、箱变升压到交流35kV,通过1回35kV集电线路(架空线路为主,长度约20km)接入陆贝升压站(与陆贝风电项目共用升压站及监控室)。目前项目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9月桃花光伏首批并网,2022年12月全容量投产,实际并网及投产时间以工程建设为准。
说明:陆贝风电项目规划为220kV送出,因对侧电网变电站建设进度因素,目前采用临时过渡方案110kV送出,待对侧变电站建设好后再改为220kV送出。桃花光伏项目规划与东黎风电项目共用升压站,因东黎升压站还未开工建设,目前采用临时过渡方案,通过1回35kV接入陆贝风电项目升压站,过渡期间,监控系统部署在陆贝项目升压站。桃花光伏项目至陆贝风电项目升压站直线距离约20公里,道路里程约35公里。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内均处于过渡方案期间。
2.1.2招标范围:
1、陆贝风电/桃花光伏项目倒送电前的生产准备工作服务,按照招标人及上级公司制定的最新的《生产准备管理办法》、《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总调运〔2021〕53号》、《广西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调度服务指南(2021年版)》等规定开展陆贝风电/桃花光伏项目的生产准备工作,组织、管理生产准备服务期间的全部培训及管理工作。按招标人要求开展生产准备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并网前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完成所要求的各类系统填报,生产准备阶段对外协调工作。
2、陆贝风电/桃花光伏项目倒送电后的生产运维(运行、巡视、维护、检修、安全管理、生产管理)相关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运维管理、风电/光伏项目设备运行管理、输变电设备维护检修(定期维护、巡检消缺、常规故障处理、设备小修协助、大修协助、大部件故障处理协助、设备评级及技术监督等协助)、输变电设备巡视及检修、风电机组巡视(包括登塔,不含风机检修)、光伏设备巡视、风/光预测系统运维管理、第三方外委单位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等。
2.1.3陆贝风电和桃花光伏项目运维服务期:服务期限1年,计划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分三阶段:生产准备阶段和生产运维阶段,其中,2022年6月1日起至升压站倒送电正常为生产准备阶段(预计2022年8月31日),生产运维升压站监控阶段(预计2022年9月1日-2023年2月28日),生产运维集控远程监控阶段(预计2023年3月1日-2023年5月31日),实际时间以工程建设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许可范围包含承装类4级及以上及承修类4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9.5MW及以上的风电项目运维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个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服务期不低于1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运维一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49.5MW及以上的风电项目维护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0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