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伊敏矿区(河西区)总体规划修编公开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编制《伊敏矿区(河西区)总体规划修编》并通过能源主管部门评审并备案,将报告书、能源主管批复等报送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存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总体规划范围:将伊敏外围勘探区纳入《伊敏矿区总体规划》中,并对整个伊敏煤田重新进行井田划分。
2.编制原则:矿区总体规划要符合可持续发展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要体现矿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合理有效利用和规模经营的原则。同时要根据国家发改委提出的“为提高煤矿资源回采率和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论证伊敏矿区河西区井田划分方案和开发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露天矿剥采比,加大露天矿开采比重,减少井工矿数量”的原则修编《伊敏矿区总体规划》。
3.提交的文件:《伊敏矿区总体规划》说明书和附图纸版10份,电子版1份。
详见技术规范书。
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2700万吨
工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2022年12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根据项目情况修改)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项通过国家批复的矿区总体规划编制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及批复文件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内容的页面、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
3.2.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03日9:00起至2022年05月0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