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油基岩屑处置合作经营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5-05
1、招标条件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2×150MW机组毕节油基岩屑处置合作经营已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生产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简称:发包人)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现有2×150MW热电联产机组,于2009年全部建成投产。油基岩屑经营处置业务已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GZ52101),核准经营规模10万吨/年,经营方式为综合利用。现需采购合作经营单位负责在贵州省内油基岩屑产生地点协调收集油基岩屑、油基岩屑处置前预处理和运输(含装、卸)到发包方处置地点。主要内容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在贵州省境内的油基岩屑协调收集、处置前预处理和运输。运距为贵州省内油基岩屑产生地到发包人方处置地点的综合运距,承包人应充分考虑自身经营成本,并服从发包人的调度安排。 范围:油基岩屑协调收集、处置前预处理和运输共约9万吨(2022年预计油基岩屑产生量2万吨,2023年预计产生3万吨,2024年预计油基岩屑产生量4万吨。 期限:2022年~2024年。 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油基岩屑处置合作经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规经营企业,投标前在贵州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备案,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下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含(第9类、危险废物)的经营范围 8.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注册的用于运输油基岩屑危险废物专用运输车辆(投入车辆不低于5辆),以满足招标人生产经营需求 9.投标人用于运输油基岩屑的车辆应为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依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下称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载明危险货物运输信息,车况达到《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的一级技术要求,设置统一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配置卫星定位装置 10.投标人用于运输油基岩屑的驾驶员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B2以上),且驾驶员和押运员具备危险废物从业资格证,以上证件在有效期内。驾驶员驾龄5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押运员需提供相应的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品押运从业资格证书,且驾驶员和押运员人数均应≥拟投入的车辆数量(每辆车配置1名驾驶员和1名押运员)。投标人需提供专用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社保证明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5-05 16:27到2022-05-13 18: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2-05-26 09: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